第十三师新星市养老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一、 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新星市养老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BTJY13GCGK2023010),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 2023 〕 38 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新星市
3.工程规模:对总建筑面积 9076.45 ㎡的养老院进行装饰装修并配备洁具、用具;新建室外硬化 1900 ㎡、路灯 6 盏、绿化 3200 ㎡;新建室外给水管网 60m 、排水管网 250m 、供暖管网 60m 、供电管网 260m 、通信 220m 、燃气管道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天 ) |
BTJY13GCGK2023010-01-01 | 第十三师新星市养老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含竣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 EPC 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 )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设施、附属建筑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装饰装修(含室内外装修)、室外配套设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品牌选型要求、限额设计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编制竣工图、提供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含专项评审的组织及服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 ( 批 ) 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3 )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方采购,发包方不指定生产厂商与供应商,如因建筑材料及设备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交付或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4 )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 5 )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 29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不得更换。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5 、设计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7 、其他要求:( 1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html )。( 2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 企业在 3 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四、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2 月 11 日 09 : 30 至 2023 年 02 月 16 日 19 : 30 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领取时间内招标文件,逾期无法的后果自负。请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3 月 06 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BTTF 格式 ) 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平台指定位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 年 03 月 06 日 10: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第十三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投标的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投标: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购买 CA 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备案材料在各师中心(疆外企业须在兵团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投标工作。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在开完标后三天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电子版标书(三个 U 盘)。 2. 投标文件的上传 /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电子交易平台( )上传完成。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 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网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民政局
联系地址:新疆新星市机关大院 3 号楼
联系人:夏长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6号
联系人: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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