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g2023021关于宁都县应急处突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
-赣州市
项目概况
宁都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 2023 年度)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网 上免费报名和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 15 :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XJH2023-ND-C0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2023 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0000 元
最高限价: 1200000 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及规格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食堂食材采购( 2023 年度)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项 | 1200000 | 1 | 1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生效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 、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2 月 06 日 00:00 至 2023 年 2 月 11 日 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西省网上免费报名和采购文件,未招标文件将影响成交结果公示。
方式:网上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15 日 15 :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2 月 15 日 15 :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24000.00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 、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 2023 年 2 月 14 日 17:00 时 ( 北京时间 ) 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 :400-998-0000 工作时间 8 : 30-21 : 00 。
①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
②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投标人处理。
2 、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进入江西省网“金融服务”或宁都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 PC 端浏览器输入 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 “ 金融服务系统 ” )首页 - 咨询中心 - 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为了方便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投标人(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由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是外县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转开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网 - 资料栏目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 、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网 - 资料栏目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3 )履约保证金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伍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缴入宁都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 户名:宁都县财政局 账号: 0004607 开户行:农商行宁都支行 ) 。备注栏注明:宁都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 2023 年度)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 、付款方法: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月 30 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成交供应商账户。
3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 14760 元计取,具体收费标准控制在宁府办字【 2017 】 134 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4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网和宁都县网。
5 、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怀德路 5 号
联系方式: 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西路 9 号 1 单元 401
联系方式: 电话: 采购需求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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