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2021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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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2021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1 年 7 (至)8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
| 1 | 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 | 思明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及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 [C150499]其他保险服务 | 为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利益,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推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国计生协〔2010〕65号)、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闽计生协〔2016〕16号)、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协〔2017〕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拟进行新一轮(2021.9.25-2023.9.24)招标。1、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范围为只有一个子女,并且夫妻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计生家庭户,保费每户100元/年,约10.5万户;2、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参保范围为区卫健局认定的年龄49周岁及以上的失独人员,保费每人400元/年,约750人。准确参保数量根据投保时符合投保范围的具体参保户数和人数确定。保费按年支付。 | 2160 | 2021-09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
发布时间: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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