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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公共信用社会化应用产品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

杭州市

发布时间:2023-02-0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浙江省信用中心

项目概况

浙江省公共信用社会化应用产品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14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625-23212053

项目名称: 浙江省公共信用社会化应用产品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70000

最高限价(元): 870000

采购需求: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7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通过公共信用社会化应用产品池的建设,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合法合规向社会、市场领域开放应用,形成金融获客、贷前风险筛查、招投标信用报告等16个信用产品,拓展金融、招投标、人力资源等6个领域信用应用场景,争取创建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试点。

备注: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上线运行,试运行1个月后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进入质保期。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2023年02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方式: (1)线上获取(登录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1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7-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2月1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 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信用中心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6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卢少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曹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85860243

质疑联系人: 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

联系人 :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257.5K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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