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限公司2023年小麦化除及生长调节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1.招标条件
根据 202 3 年 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 ,拟对 202 3 年 小麦化除及生长调节剂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 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 3 年 小麦化除及生长调节剂 采购项目。
2.2 项目 内容 及规模 :本项目拟采购 小麦化除及生长调节药剂,主要包括 “10%精噁唑禾草灵(国产)、15%炔草酯、20%氯氟吡氧乙酸、5%双氟磺草胺、22%氟吡·双唑酮、50%异丙隆、 13% 二甲四氯 ”等药剂, 具体 采购量以招标人通知的实际数量 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 采购 量的权利 。
2.3供货地点: 位于 盐城市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大丰区、建湖县,响水县、滨海县等各县区乡镇 的农场 。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供应商确定方式: 单价 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
2. 5 供货期: 2 月开始供货 , 2月底前供货结束 (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5日内将 药剂 (每批次所需的量)供货至指定地点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 6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 须为 202 2 年 7 月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 。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应当保证货源的正当性、供货的及时性以及货物的品质和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
3.2投标人须考虑疫情影响道路交通运输问题 等 ,如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法供货,将 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且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在招标人处投标资格。
3.3投标人在投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提供假冒产品及虚假的生产厂家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与生产厂家进行核实,并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投标人如违反本须知被追究行政与刑事责任并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3.4投标人如无法随货提供 合格证和 检测报告 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支付合同价 20%的违约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合法生产或经销资格的 农药 生产企业或经营商 并提供《营业执照》 。
4.2 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如经销商投标还须提供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 后 审 ,评标办法采用 不低于两轮次报价后 的最低 价中标方式确认供货单位。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 万元 整( ¥ 2 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帐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户名:
开户行: 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银行账号: 320041511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 202 3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 盐城市中远世纪广场 D幢6楼 报名并 缴费领取 招标文件 (报名费 200元, 联系 人: 徐竹君 , 电话: ),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 “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银宝集团网站 上发 布。
10 .其他
10 .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1 0 .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3招标人对采购数量具有调整的权利。
1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盐城市中远世纪广场 D 幢 6 楼 联 系 人: 徐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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