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纪委租用办公场所
辽宁
-葫芦岛市
绥中县纪委租用办公场所的
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纪委租用办公场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葫芦岛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2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1421-00001
项目名称:绥中县纪委租用办公场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780000.00 元
最高限价: 1780000.00 元
采购需求:
001 包:
1 、位于绥中县城区内,具备独立的院落和停车场;
2 、办公面积不小于 4500 平米, 150 人以上的大型会议室, 100 人以上的中型办公室, 100 人以上同时就餐的食堂;
3 、办公室数量在 48 间以上,一楼具备建设办案区和信访接待大厅的条件;
4 、年租金 178 万元 , 办公设施齐全可直接投入使用。
5 、房屋使用性质是办公楼,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提供服务,期限 3 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 执行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出租的房屋必须归属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2 月 1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葫芦岛市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2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绥中县中心开标室二(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平台(网址 )进行报名。
2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 400-903-9632 )进行咨询。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 、谈判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 CA 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 30 分钟止。
5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咨询电话 : 0429 — 3254002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中国共产党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 8 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和平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64101201010351007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文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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