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鱼圈红海河景观步道桥工程项目JH23-210804-00004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营口市
鲅鱼圈红海河景观步道桥工程 的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鲅鱼圈红海河景观步道桥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2 月 13 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804-00004
项目名称: 鲅鱼圈红海河景观步道桥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31579.36元
最高限价(如有): 2231579.36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鲅鱼圈红海河公园,紧邻平安大街,是人行跨越红海河的重要通道。该工程有助于完善红海河公园步行交通系统,提高片区通行能力;也有利于提升红海河公园的游玩品质,美化区域人文景观及环境。本桥上部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连续板结构;本桥下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梁,下设墩柱,基础采用扩大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 履行期限: 60 日内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1 月 31 日 至 2023 年 2 月 7 日 (磋商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方式:在线免费。
售价:人民币 0 元 /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1 4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2 月 1 3 日 1 4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开标地点为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中心 {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区17号门市(号房回迁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 首页 - 办事指南 ” 中公布的 “ 辽宁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 和 “ 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2020 〕 298 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 CA 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 除 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 邮箱,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并 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1} 363 号。由于疫情原因,防止人员聚集,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3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 CA 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自行登录辽宁进行二次报价。
5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
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 8 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 11楼
联系方式: 0417-6 127555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00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17- 6127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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