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网、管廊工程招标公告
安徽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
网、管廊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Y202300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网、管廊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项目为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网、管廊,其中管网部分包含室外综合管网中原水给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生产污水、清净废水、压力流生产污水、消防给水管道、雨水管线的管道、管件、阀门井以及土方开挖回填等,厂区的路灯照明、各单体之间接地连接、厂区配电预埋过路管等,管廊部分包含基础垫层、独
立基础、基础梁、地上钢结构、电缆沟等,全厂通信及火灾报警中桥架、光缆、电缆及预埋电缆保护管等,综合辅房及中水车间中给排水、消火栓、通风、采暖、强弱电、消防电气等,综合泵房及生产消防水池中原水给水管线、消防给水管线、雨水管线、生活给水管线、压力流生产污水管线、烟囱管道、套管预留预埋及设备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网、管廊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网、管廊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
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该项操作若未完成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完成后,请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投标人须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发票开具信息、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报名咨询电话:。
若潜在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完成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联系招标代理进行报名,则不予认可,视为未报名,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润华大厦2号楼24楼第一会议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润华大厦2号楼24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网、管廊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网、管廊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4万吨每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网、管廊,其中管网部分包含室外综合管网中原水给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生产污水、清净废水、压力流生产污水、消防给水管道、雨水管线的管道、管件、阀门井以及土方开挖回填等,厂区的路
灯照明、各单体之间接地连接、厂区配电预埋过路管等,管廊部分包含基础垫层、独立基础、
基础梁、地上钢结构、电缆沟等,全厂通信及火灾报警中桥架、光缆、电缆及预埋电缆保护管等,综合辅房及中水车间中给排水、消火栓、通风、采暖、强弱电、消防电气等,综合泵房及生产消防水池中原水给水管线、消防给水管线、雨水管线、生活给水管线、压力流生产污水管线、烟囱管道、套管预留预埋及设备安装等。
2.2招标范围:包括单体建筑物的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设备安装等全部图纸设计内容;
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
2.3计划投资额:1655.124337万元。
2.4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竣工。
2.5质量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具体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7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润华大厦2号楼24层财务部)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
人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该项操作若未完成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完成后,请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投标人须将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发票开具信息、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报名咨询电话:。
若潜在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完成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联系招标代理进行报名,则不予认可,视为未报名,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于2023年2月9日9:00前将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至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润华大厦2号楼24楼第一会议室),逾期未邮寄或送至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需提前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659226887,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9:00(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媒体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润华大厦2号楼24层
联系人:、黄成娅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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