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城市书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辽宁
-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大东区城市书房(东贸库)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备案。以 沈大东(发)审【2023】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东区城市书房(东贸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茂路20号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4420.6㎡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002017512001001 | 大东区城市书房(东贸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EPC总承包工程 | 79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40.0 |
4.工期要求: 2023年02月20日 开工至 2023年05月1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一方;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1家,设计资质单位1家。
6.其它要求:1、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含)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含)及以上; (3)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同时具有以上(1)和(2)项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一方; ③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1家,设计资质单位1家。 2、项目负责人(即EPC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及以上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EPC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注册二级建筑师](含)及以上,并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2月08日 13: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1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3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大东区城市书房(东贸库)项目利用东贸库历史建筑群2#库改造建设成为“城市书房”。“东贸库历史建筑群”位于大东区东贸路20号,该项目在保护建筑原有风貌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作为城市书房,项目总用地面积3309.64平方米,原有建筑面积2884.88平方米,项目在原建筑内增设夹层,改造后建筑面积4420.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室内建筑及装饰、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电讯工程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王昭义 | 姓名: | 王昭义 |
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职务: | 科员 | 职务: | 科员 |
职称: | 工程师 | 职称: | 工程师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18号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建院街9-10甲号(9-10甲号)1层108-1房间 |
邮编: | 110000 | 邮编: | 110000 |
联系人: | 王昭义 | 联系人: | 高琳琳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高琳琳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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