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奇台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昌吉州
项目概况
奇台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和谐国际广场F座9楼915室(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WZHQ(2023)-02-CG
项目名称: 奇台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700000
最高限价(元): 350000,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奇台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除颤监护仪2台,电动吸痰器3台,可视喉镜参数(成人)2台,可视喉镜(儿童)1台,心电监护仪6台,微量泵3台,输液泵5台,血气分析仪1台,排痰机3台,心电图机1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奇台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至 2023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和谐国际广场F座9楼915室(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
方式: 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元):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和谐国际广场F座9楼903室(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2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和谐国际广场F座9楼903室(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者,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磋商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件(由采购代理公司查询)。
说明: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套,复印件资料需装订成册、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中医医院
地 址: 奇台县古城中街530号奇台县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和谐国际广场F座9楼(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晓双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