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30国道以东花川路以北仓储物流用地渣土清运工程的结果公告
浙江
-金华市
一. 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农机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330 国道以东花川路以北仓储物流用地渣土清运工程
二. 采购项目编号: FYCG2022056
三.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 31 日
七.定标 /成交日期: 2023年01 月 07 日
八.中标 /成交结果: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合同价 (元 /立方米 ) | 备注 |
1 | 330 国道以东花川路以北仓储物流用地渣土清运工程 | 需解锁 | 32.78 |
九 .其它事项: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 /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永康市农机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永康现代农业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施 勇 联系方式: 618800
2、 采购代理机构:需解锁
3、 地址: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
联系人: 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 需解锁
3、监督机构名称: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的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第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