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湖南
公告发布时间:2023-01-0608:00:00 原文链接地址
磋商邀请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保靖县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保财采计(2023)0001 3、采购代理编号: ZPCS-202 3 -0 01 4、采购项目预算: 165 万元 þ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6、合同定价方式: þ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三、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3、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 获取磋商文件 1、潜在供应商 请于 20 23 年 1月6 日至20 23 年 1月13 日 17 :00 止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湖南 》( )→查看政府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或者登陆《湘西网》→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 点击“用户登陆”(使用CA登录) →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 备注: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招标文件,但供应商须登陆《湘西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2、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或查阅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五、 响应 的 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1月30日9 : 00 (北京时间) ;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 湘西自治州中心 开标 六 室 (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 的工作人员; 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 、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身份证原件 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 、 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1、磋商会议时间: 202 3 年 1月30日9 : 00 (北京时间) ; 2、磋商会议地点: 湘西自治州中心 开标 六 室 (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 七 、 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及《湘西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 磋商 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 磋商 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靖县民政局 地 址: 保靖县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2)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小溪桥安置区 (3)联系人:、彭益 (4)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 蓉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联系方式: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