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文晖单元xc0401-a33-22地块18班小学临建工程
河南
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 文晖单元 XC0401-A33-22 地块 18 班小学 工程 临建工程 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 招标名称: 文晖单元 XC0401-A33-22 地块 18 班小学临建工程 。
(二) 招标编号: 201305-2022-1123- 渤海 -ZB001 。
(三)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文晖单元 XC0401-A33-22 地块 18 班小学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辉单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1101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9575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13078 平方米 , 地下建筑面积 6497 平方米,项目性质为学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五层的教学楼,一栋五层综合楼、一层地下室以及社会停车场等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工程、主体工程(含钢结构、装配式)、室内、外(幕墙)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及暖通工程,景观、绿化及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工程合同工期 588 天。
临建工程包含办公区和生产区,办公区占地 3600 ㎡,办公区包括:办公室二十八间(每间 3m*6m ) , 会议室一间( 6m*9m ) , 党建室一间( 6m*6m );生产区占地 11012 ㎡,生产区包括:现场办公室、木材加工棚、钢筋加工棚、临时道路、围挡、洗车台等设施。
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分包范围为:文晖单元 XC0401-A33-22 地块 18 班小学临建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为:办公区:场地平整、混凝土垫层浇筑、模板支拆、砖砌筑、墙体抹灰、散水、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混凝土基础浇筑、预埋件安装、铁艺栏杆安装、管道安装、灯具安装、办公室设备安装;生产区:场地平整、砖砌体、墙体抹灰、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拆、墙面砖铺设、管道安装、洗车台制作安装、钢筋制安、人工挖土、预埋件制安、隔离护栏安装、消火栓安装、围挡制安、灯具安装、水箱制安、电缆铺设、喷淋安装等。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资质及以上。
2. 资金要求: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 业绩要求: 无;
4. 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的合格分包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 信誉要求:良好
8. 其他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 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 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未列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五矿集团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 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 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 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 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 6 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七)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 500 元及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0001888
开户行: 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 刘勇 联系电话:
- 汇款时请注明所参与投标项目的公司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 , 例如: 渤海 + 文晖单元 18 班小学临建工程 + 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 +201305-2022-1123- 渤海 -ZB001 (银行字数如受限,可缩短招标名称,其余不可缩短),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标书费不予退还 ,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 7 日内无息退还。
3.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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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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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
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八) 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 6 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九)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10 日(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十)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渤海公司
日 期: 2023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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