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职教中心幼儿保育实训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921-001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蒙县职教中心幼儿保育实训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1日09时(北京时间)第九开标室”变更为“2022年12月09日09时(北京时间)第五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9日 13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并电话告知。
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4、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5、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工农路东段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人民街87号,阿金火车站北20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昆、韩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