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园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唐山市
姑苏园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姑苏园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核字[2022]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迁安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迁安市祺安大街南侧、阜安大路西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885.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37.1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公共建筑、地下建筑等,配套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供热、燃气、海绵城市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入住148户。 2.1.3 计划工期:682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652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7日。 2.1.4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 最高限价: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88.91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工程竣工后审计审定总金额的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住宅、公建、地下建筑等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一个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等,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应为施工方;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6)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或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 (8)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9)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11)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情形。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相类似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注: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以施工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1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至2020年12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至2021年12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至2022年10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联合体提供牵头人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特别说明:上述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1.5其他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2)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相类似指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本人不可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3)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2)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配备齐全(施工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单位普通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配备齐全(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设计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 )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全部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相关专业,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注册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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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1-13 14:00 至 2023-01-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2-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迁安市兴安街道钢城大街东段南侧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侯思佳 | 联系人: | 张亮(项目负责人) |
| 电话: | 0315-7620209 | 电话: | 0311-69052036,18633911094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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