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EPC
安徽
-宣城市
招标人 | 名称:泾县云岭镇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云岭镇街道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 B4 栋 119-120 号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 标准化厂房工程(二期) EPC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2152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云岭镇云岭街道(云岭镇政府综合楼)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6878 号盛景融城 B 区综合楼 1301 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10.85%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10.85% 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 40 日历天,施工 11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姚佳美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181900529 设计项目负责人:苏珊珊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11430004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汀溪乡红星村小河组 36 号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宫南二巷 46 号御景华府 0101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10.45%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10.45% 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 40 日历天,施工 11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王梦娣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192017383 设计项目负责人:粟山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10410063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联合体牵头单位)、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宣城泾县泾川镇弯树路 2 号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繁华大道 12550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6.45%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6.45% 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 40 日历天,施工 11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姚平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070809713 设计项目负责人:董晓峰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834007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 年 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