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车辆服务保障采购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福建
-厦门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车辆服务保障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车辆服务保障采购、 1项、 预算金额 1,27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为保障机关车队车辆驾驶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等工作有序开展,需采购车辆服务保障工作,包括车辆驾驶保障服务工作及平台工作保障服务。 公务用车平台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平台,公务出行相关数据为敏感数据,具有安全性要求。为集美区属国有企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该公司具有原则性高、保密性强及更高的可靠性。 系集美区政法委、区应急局、后溪镇、灌口镇、侨英街道等单位的车辆保障服务供应商。 隶属于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系集美区国有独资公益性企业,旗下分别有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集美城发环卫有限公司、市城发园林有限公司、集美城发排水有限公司、集美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下属企业,如遇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城发物业公司能与各兄弟公司联合协作,统一调派人力、物力等,为应急突发工作提供可靠支持,有利于区政府统筹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更加有效发挥车辆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拟选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城监大队办公综合楼三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胡世胜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中平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95号
联系电话: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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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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