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卫生健康局采购负压救护车
辽宁
-朝阳市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采购负压救护车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采购负压救护车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2 年 10 月 10 日 9时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YXCG202 2-060-0802
项目名称: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采购负压救护车
预算金额 : 2,000 , 0 00.00元
最高限价 : 2,000 , 0 00.00元
采购需求 :负压监护型救护车 8辆(外形尺寸:5340mm≤长≤5350mm,2030mm≤宽≤2040mm,2450≤高≤2460mm)等
合同履行期限: 5 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2 年 9 月 9 日至 202 2 年 9 月 16 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免费领取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 2 年 10 月 10日9时 (北京时间 )
地点: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六 楼大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供应商在报名领取文件同时必须出具: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述原件在领取标书、开标时均需携带备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邮箱:将上述所需的报名材料以及所投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送到邮箱。
3.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的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4、报名表(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 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逾期采购文件的后果自负。
2、投标人开标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48小时内已采样但查询不到阴性证明结果的,可登录辽事通,点击“生成辽事通健康码-用码记录”查询核酸检测采样时间或提供有效采样证明)。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朝阳县新县城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 308号六楼(纺织路十字岗北100米珑元酒店南侧)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账 号: 9010008000000274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静
电 话:
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202 2 年 9 月 8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