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城郊街道机关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定点文印采购二标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市
服务类合同预览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202204210014-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个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城郊街道机关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定点文印采购二标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204210014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年共计金额950000元(含税)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06-16 —— 2023-06-15 3.2 履行地点: 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将甲方审核校对后的文本或其他内容按要求制作完成后,在规定交货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后签字确认。交货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的,交货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个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2010300000012834)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乙方按甲方 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及发票,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货总额 按季度 结算, 甲方 在收到货物及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人支付相应款项。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制作过程中如需重新制作,费用由过错方承担。乙方需保证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色。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 1)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 2)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 3)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 4)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交的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2、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应当按时进行验收,以利于及时收货。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文印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代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3、乙方不得将该项目转包 、 分包。 4、乙方应对甲方提交的各项资料保密,不得随意向第三人泄露。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双方均应完全履行本合同,如有一方违约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本合同实质不能继续履行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预算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责任。 2、乙方服务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每出现一次质量问题,甲方按每次2000元扣减服务价款。 3、乙方服务质量不合格达到三次或 三次 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同时 乙方应按本条第一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11.其他条款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宁乡市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简易验收 。 3 、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乙方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本合同自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 执两份, 乙方 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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