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2711A6117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2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项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8楼食堂主副食等食材采购,并配送上门。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最长期限三年。首次签订1年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二、第三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上一年度合同服务综合评定通过。以上条件不满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预算金额为第一年度的采购预算,第二、第三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以批复为准,投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报价提供三年货物供应及服务,并综合考虑投标成本及风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中标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满足。(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如有)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分包意向协议中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开标当天评标现场,以当天招标工作人员网站查询信息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在线,招标文件(订购前须确保在网站已注册会员,如未注册,请登陆.htm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636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联系方式:程工、、聂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聂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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