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小潭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河南
-新乡市
延津县小潭城中村改造项目 全过程造价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2】186号
项目概况:
延津县小潭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延津县鑫瑞市政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延津县小潭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津县小潭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2】186号
3、建设规模:延津县小潭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236068.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745.07㎡,地下建筑面积35323.03㎡,其中 A 区位于原火电厂新长南线南侧、西环路西侧;B 区位于新长南线以北,民安路以东,民生路以西,瑞泽苑以南,包含住宅 、底商建筑 、物业管理用房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 、幼儿园 、其他用房、地下车库及室外管网、道路。
项目内容包括:延津县小潭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4、 招标范围:为延津县小潭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审查施工图设计内容并编制施工图纸优化建议书,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节点造价、工程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 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物资与设备市场询价与核价,工程索赔的处理;参与合同谈判和审核合同内造价相关条款,施工全过程中的造价管理,配合完成第三方的审计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等。
5、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工期要求: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交成果的时间另行约定;
9、质量要求:服从业主安排,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新颁发的注册证书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9日08:30至2023年1月5日18:00时。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延津县中心第二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延津县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新乡市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六、本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住建局:李坤彦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鑫瑞市政有限公司
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津美商贸城一号办公室
联系人:侯振振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21排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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