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邻水县坛同镇场镇及国道210线环境卫生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广安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16232022000167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坛同镇场镇及国道210线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8号附32号2单元8-7 | 863,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邻水县坛同镇场镇及国道210线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 1.坛同镇场镇及210国道沿线的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区域的垃圾收集设施做到每周清运3次以上。主干道(210国道坛同场镇段、金坛街、集贸街、新农村、粮站口至朱佰林桥段)定期机械清扫、洒水冲洗,每月洒水冲洗街道1次。定期维护环卫设施(垃圾箱),每年对环卫设施不少于1次防腐喷漆,并及时维修;每周对210国道公路沿线19个垃圾箱(池)进行巡察。运输途中车顶棚必须加盖,防止垃圾洒落,禁止将垃圾异地卸放,不得损坏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设备。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63,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倩(采购人代表) 、 文利均 、 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坛同镇街道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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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坛同镇场镇及国道210 邻水县坛同镇场镇及国道210线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文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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