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现代化农业科技园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宣城市
招标人 | 名称:旌德县旺旌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西门北路(县财政局内) |
代理机构 |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旌德县旌阳镇城东路凤凰国际 5#102 |
项目名称 | 旌德县现代化农业科技园项目 EPC |
项目编号 | JDX-GC-GK-2022037 |
开标时间 | 2022 年 09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名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首字笔画数量进行排序(首字笔画相同,按第 2 字笔画,以此类推)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联合体牵头单位)、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昭亭中路 18 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五台山路 77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费率为 1.3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11.82% 工期: 4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
施工项目负责人:王宏胜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142069313 设计项目负责人:周健 相关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1340089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联合体牵头单位)、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黄渡社区育英路 1 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5 号新起点嘉园 10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费率为 1.3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11.14% 工期: 4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
施工项目负责人:赵小嘎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152100868 设计项目负责人:丁欣 相关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07370082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联合体牵头单位)、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花苑小区 3 #(联合体牵头单位)、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 85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费率为 1.3%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 12.42% 工期: 4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
施工项目负责人:余旭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需解锁19245 设计项目负责人:游本勇 相关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14110462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公示时间 | 2022 年 09 月 02 日至 2022 年 09 月 05 日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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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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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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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09-02 17: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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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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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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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2-09-02 17: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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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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