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内江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2000085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七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30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职业中介服务 | 食堂劳务承包服务 | 向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提供厨师团队劳务服务 | 按照“(一)项目概况、(二)岗位配置及要求、(三)项目服务要求、(四)项目服务内容、(五)考核要求、”要求实施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注:1年的合同服务月数共计12个月)。如服务过程中,供应商累计2个月的月考核总得分未达到80分的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国家及行业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 | 30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晓莉(采购人代表) 、 彭勇 、 李首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
内江市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38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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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审情况表 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七次)磋商文件(202212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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