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辅助工作人员政府采购合同更正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KQCG_22_02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执法队辅助工作人员
首次公告日期:2022-04-11 00:00 _1418525.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合同
更正内容:
原政府采购合同中:
第十条 劳务派遣期限为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共计一年。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
第十四条 五、费用测算表:预算周期: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第十五条 合同款项的支付等约定:合同款项分两笔支付,第一笔款项自招聘工作开始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经甲方查验无误后15日内支付预算金额的50%,即1582768.8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捌角)。若实际支付时间与约定不一致的,则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支付时间为准。剩余款项按结算金额扣除已支付款项的余额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自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
因疫情原因,现新合同更正为:
第十条 劳务派遣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共计一年。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第十四条 五、费用测算表:预算周期: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第十五条 合同款项的支付等约定:合同款项分两笔支付,第一笔款项自招聘工作结束全部辅助人员到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经甲方查验无误后15日内支付预算金额的50%,即1582768.8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捌角)。若实际支付时间与约定不一致的,则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支付时间为准。剩余款项按结算金额扣除已支付款项的余额于2022年12月10日前支付。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更正日期:2022-07-05 16: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荣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北工大软件园8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栋-1单元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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