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中心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州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安装(二标段)(ESXF-202212QT-00300100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212QT-003001002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2[2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祥泰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祥泰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镇杨家寨村牛耳洞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水平预压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转运生活垃圾200t/d。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垃圾处理设备、收运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标段核心产品为:水平预压式压缩机 1 台、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4 台;二标段核心产品为:三分类果皮箱 500 个、两分类垃圾桶 200 个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本项目的第二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40日历天。 | ||||||||||||||||||||||
| 2.3其他: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17.15万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有类似业绩。 3.1.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3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记录及犯罪行为,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3.1.4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1.1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有类似业绩。 3.1.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3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记录及犯罪行为,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3.1.4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 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信息网-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方式为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咸丰县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2年12月23日 | ||||||||||||||||||||||
| 备注: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