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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河务工作站岐山县石头河2021年度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陕西

-

宝鸡市

发布时间:2022-07-1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岐山县河务工作站
项目概况

岐山县石头河2021年度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STD-2022ZFCGBJ-011

项目名称:岐山县石头河2021年度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岐山县石头河2021年度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完成岐山县石头河2021年度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50,000.00 1,75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岐山县石头河2021年度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岐山县石头河2021年度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纳情况: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于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在 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 28号(华夏盛世6#楼2单元1号) 01室 进行缴费登记,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22日17:00前。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及纸质版并行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采购文件,未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8.磋商时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鉴于疫情防控要求,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参与投标确认及开标,全程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对本人身份信息和 14天以上非确诊或疑似患者、非确诊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无咳嗽、发热症状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陕西省以外及省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重点地区来宝返宝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标现场未提供防疫承诺书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开标室(防疫承诺书在报名时由代理机构发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岐山县河务工作站

地址: 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

联系方式: 8212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科技六路西北角摩尔中心第2幢1单元109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娆

电话:

2022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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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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