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四川
-宜宾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SCZX-2022-12 (招标文件编号:SCZX-2022-12)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收入户、支出户)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去146号1幢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收入户、支出户)服务采购项目 | 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收入户、支出户)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期限: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专户开户工作 | 按合同约定。 | 采购方委托成交参与银行作为宜宾市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收入、支出)为资金结算银行,办理开户手续。账户开设成功后,成交参与银行负责及时、安全、准确地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并提供实时查询服务和定期对账服务。成交参与银行应履行的具体事项如下: (1)收到开户单位结算业务相关票据后,认真审核其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确保及时、安全、准确办理相关业务; (2)依法保障开户单位的资金安全,有权对资金的去向进行监督,发现资金去向存在可疑情况时,及时向开户单位提出质疑并进行核实; (3)在营业日15:30之前收到的收付业务须在当日及时办妥资金收付手续;在营业日15:30之后收到收付业务须在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0:00前办妥资金收付手续;对于紧急业务事项应按照加急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定期与开户单位约定的账务核对方式进行核对,为开户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对账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与开户单位配合,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确保账务记载准确无误; (5)确保各类结算单据及时、真实、完整传递至开户单位。 (6)履约时间:按合同约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洪强、黄琼、石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本项目代理费用如未达到最低标准,按照最低收费标准5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咸熙街12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宜都天成19栋1302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情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情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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