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大代表履职中心改造工程
江苏
-泰州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22212150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江市人大代表履职中心改造工程
已由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靖江市人大代表履职中心改造工程(无[202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靖江市人大代表履职中心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1号(人大办公室)
2.2 建设规模: 对原履职中心建筑部分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拆改,建设市级人大代表履职中心(包含人大常委员会会议室、代表接待群众中心、人大工作研究会用房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计划工期 |
3212822212150003-BD-001 | 靖江市人大代表履职中心改造工程 | 方案设计+施工+采购 对原履职中心建筑部分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拆改,建设市级人大代表履职中心(包含人大常委员会会议室、代表接待群众中心、人大工作研究会用房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500.00 | 88天 |
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价的 20%作为预付款;(2)施工图设计经甲方认可,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0%;(3)竣工验收合格后 2 个月内,付至设计费的 100%。2、工程施工(采购)费支付:(1)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前预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施工(采购)费的 20%(包含文明施工相关费用);(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施工(采购)费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3)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结清余款。备注: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设计费、施工费按照合同分开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 乙 级 ]或者[建筑(建筑工程)行业设计 乙 级 ]及以上 设计资质,且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者具备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3)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4) 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7)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缴纳的养老保险 ( 时间要求: 2022 年 9 月 - 2022 年 11 月,并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 2) 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 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 分 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 23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平台、泰州市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
电 话: ****
代理机构: 江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220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陈冬青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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