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主研发项目外部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北京
-西城区
业主单位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内容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
合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内容为准);
2.5 须具有至少1个同类外部服务人员项目实施案例(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页至少包括首页、能够证明项目内容的合同页和双方盖章页);
2.6须具有劳务派遣资质,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 标 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中心2号楼10-12层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政编码:100013
联 系 人:王晨旭、王珊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uan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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