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邯山区万亩花海农业生态文化产业园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河北
-邯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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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邯山区万亩花海农业生态文化产业园(花海粮仓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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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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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邯山区万亩花海农业生态文化产业园(花海粮仓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邯山区万亩花海农业生态文化产业园(花海粮仓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邯郸市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邯山审批【202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邯山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配套和建设单位自筹、政府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 建设资金20%由区级财政配套和建设单位自筹落实,其余部分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 ,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邯山区万亩花海农业生态文化产业园(花海粮仓基础设施)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邯山区代召乡、南堡乡。2.1.3 建设内容:(1)乡道工程:河代线道路全长2960米,014乡道道路全长2660米,乡道上新建污水主管线2678米、雨水主管线3625米;新建两座小型污水处理站。(2)村庄内部道路:道路全长42000米,村庄道路上新建污水主管线28000米,雨水主管线15000米。(3)给水工程:贾庄村、李胡庄村新建给水主管线15000米。(4)田间道路:田间道路全长12916米,道路宽度7.0米。2.1.4 质量标准:合格。2.1.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概算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2019 年度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27 09:00 至 2021-02-0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2-18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兴华路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周磊 | 联系人: | 程俊敏 |
| 电话: | 0310-8188116 | 电话: | 0311-67501616、1863391630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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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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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邯山区万亩花海农业生态文化产业园(花海粮仓基础设施)项目 监理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1年1月 27 日 更正公告日期: 2021年1月 29 日
2、原公告内容: “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更正为: “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3、 原公告内容 : 4.1条款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 更正为: 2021-01-27 09:00 至 2021-02-0 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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