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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新区D-3-03邻里中心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浙江

-

绍兴市

发布时间:2022-06-2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镜湖新区 D-3-03 邻里中心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镜湖新区 D-3-03 邻里中心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市发改中心可研〔 2022 〕 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 , 招标人为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镜湖新区地块东至绍兴市职工之家,南、西至泗汇江小区肖港坊,北至凤林西路。

2.2 建 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10554.60 平方米(约 15.83 亩), 建设内容包括一栋邻里中心( 4 层,局部 5 层),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总建筑面积 23222.19 平方米。其中,综合零售商业面 积 10950.90 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 389.98 平方米,文化活动站 523.06 平方米,卫生服务站 220.59 平方米,办公面积 1337.90 平 方米,地下室面积 9799.76 平方米。

2.3 本项目总投资约 22648 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 13521 万元,招标控制价:约 308.92 万元(其中项目管理部分约 127.58 万元,招标代理费部分约 12.92 万元,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部分约 19.45 万元,工程监理部分约 148.97 万元)以上费用包含了所有招标范围中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因素。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和技术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 ) 项目建设管理: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经济分析与专项评估等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等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变更进行商讨或论证; 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运营期间保修服务及项目竣工备案等。

( 2 ) 招标代理: 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招标代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涉及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已表述或未表述到位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

( 3 ) 造价咨询: 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包括设备及材料采购、第三方服务等项目的市场询价)造价咨询;工程中标后施工单位上报的标底修复预算的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单费用咨询等工作;工程中标后标底修复预算的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单费用初步审核等工作。

4 )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联系单审核(含费用)、进度款审核、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5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和技术咨询; 协助审查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功能要求和符合相关建设规范,提出建议和意见。

6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项目其它工程管理职责等。

2.5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所产生的评审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投标人需综合考虑。

2.6 工程类别: 全过程工程咨询 。

2.7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

2.8 质量要求: 合格

2.9 标段划分: / 。

2.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以下 3.1.1 、 3.1.2 、 3.1.3 条件:

3.1.1 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 、 ② 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业绩要求同时具备 以下 、 ② 条件或③条件:

① 近五年来( 2017 年 7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完成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

② 近五年来( 2017 年 7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完成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 造价咨询业绩

③ 近五年来( 2017 年 7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完成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内容。

【注:①“公共建筑”定义以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 GB50189-2015 )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3.1.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 :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

②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且无在监工程。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 : 土建或建筑)(一级, 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建人 [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

注: 项目总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能为同一人。

拟派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拟派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①监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业绩合同,以上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合同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业绩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内容。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具有 绍兴市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 3 .2 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备案通过的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3 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近5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的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 2 ) 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 3.1.1 款中的 资格,联合体成员具有需具有 3.1.1 款中的① 资格;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总项目负责人及监理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 8:30 时至 2022 年 7 月 4 日 17:30 时在绍兴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081/TPBidder/ )自行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服务 ; 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只要求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 万元(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2 年 7 月 15 日 17:30 时前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 1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 ( 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 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8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 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192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 2 )招标人接受绍兴市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3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081/TPBidder/ )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 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2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 法( 设技术标,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6.3 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 1 个工作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 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 135 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 260 号金丰大厦 8 楼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 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20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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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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