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
-乐山市
项目概况
乐山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提升改造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2000127
项目名称:乐山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9,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1日 至 2022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乐山市柏杨中路15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乐山市柏杨中路15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措施执行。
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且只派1名人员到场递交文件并分批次递交,人员不聚集,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被拒绝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供应商只有在 “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4楼5、6、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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