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长宁河河面漂浮物打捞治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宜宾市
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2000038
二、项目名称:长宁河河面漂浮物打捞治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598,4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长宁河竹海镇三江湖上游 200 米至长宁镇黄金滩大桥下游 200 米(包含县 城碧玉溪)段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 | 1、根据采购方实际要求,对长宁河提供日常保洁服务,积极主动与采购方协调做好安 全防范工作。 2、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须身着统一的保洁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保洁服装、标志符号和证 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2)投入作业人员要求: 年龄:男 18-60 周岁,女 18-50 周岁;(男女均按法定退休年龄) 身体状况:健康。 3、工作目标及要求:确保长宁河水面无漂浮物。 4、作业船只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定期保养,标识明显,非作业时间应安全、 规范停靠。 5、作业人员统一身着救生衣;作业船只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防护措施。 6、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管理,同时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管理预案等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及人员符合操作规范及安全管理。 | 1 年。 | 1、要求中标人对长宁河河面漂浮物打捞、清运与处置和保洁,确保河面基本无漂浮物、 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和动物漂浮尸体等。 2、工作范围内无暴露垃圾,环境整洁。打捞的垃圾、杂物应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做 到垃圾、杂物日产日清,保证保洁船舱内无积存垃圾。 3、保洁长宁河时保持地面干净,地面不得有遗漏垃圾存在,清运垃圾时不得有滴、漏、 洒现象。 4、接受社会监督,对市民反映和考核员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有记录有答复。 5、在打捞作业时不得人为捕鱼。 5、中标人要及时完成业主及相关部门各项指令性突击性任务;及时处理落实整改群众各 项投拆,不能因节假日拖延。 | 598,4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瑞秋 、 潘裕锋 、 张志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00000元,采购计划编号: 51需解锁0000117[2022]00070。
2.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3.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4.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2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5.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6.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地点: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 长宁镇斑竹路30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号楼3楼3-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女士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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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河河面漂浮物打捞治理项目磋商文件(2022090201) 评审报告 评审情况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