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文化旅游推广体验展示馆项目
新疆
-博尔塔拉州
博州文化旅游推广体验展示馆项目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博州文化旅游推广体验展示馆项目(BZCS2022024-1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州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11点00分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CS2022024
项目名称:博州文化旅游推广体验展示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拟在武汉市交通便利、客流量较大的核心区域, 设置面积50-80平方米的展示馆,设置博州全域旅游展示区,云游博州,博州文化创意产品、“博州礼物”特色商品陈列展示区、文化旅游推介咨询四大功能区,通过图片、视频、虚拟技术、实 物及现场服务咨询等,强化来往群众对博州文旅的认知和记忆,为游客赴博旅游提供必要的参考和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须条件,如果缺项,视为不响应。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独立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独立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因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以上资料请随标书上传以备审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18时38分至2022年12月08日18时38分
地点:请访问“博州网”,选择“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博州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主体类型中请选择“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平台完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实行网上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网办事指南
售价(元):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请访问“博州网”,选择“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博州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主体类型中请选择“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平台完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实行网上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博州平台自行领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点00分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登录博州平台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报名系统实行封闭运行,投标企业报名信息保密,因此磋商文件质疑答疑均在会员报名系统中进行,不接受的磋商文件书面质疑。请报名投标企业严格按法定时间进行磋商文件质疑,并及时查看答疑回复。请会员登陆在已报名项目中网上提问部分提交质疑问题,逾期不接受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中心320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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