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财政局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宜宾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4202200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更正内容:
第八章 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第一包:工程造价咨询)
| 4 | 本地 化服 务及 人员 配置 33% | 33分 | 1.承诺成交后 30 日内在长宁县设立分公司得 6 分(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或者在长宁县设有分公司的得 6 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本项最高 6 分。 | 共 同 评 分 要 素 |
现更正为:
| 4 | 本地 化服 务及 人员 配置 33% | 33分 | 1.承诺成交后 30 日内在长宁县设立分公司得 6 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或者在长宁县设有分公司的得 6 分 (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本项最高 6 分。 | 共 同 评 分 要 素 |
第八章 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第二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评审)
| 4 | 本地 化服 务及 人员 配置 33% | 33分 | 1. 承诺成交后 30 日内在长宁县设立分公司得 6 分(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或者在长宁县设有分公司的得 6 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本项最高 6 分。 | 共 同 评 分 要 素 |
现更正为:
| 4 | 本地 化服 务及 人员 配置 33% | 33分 | 1.承诺成交后 30 日内在长宁县设立分公司得 6 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或者在长宁县设有分公司的得 6 分 (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本项最高 6 分。 | 共 同 评 分 要 素 |
第八章 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第三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 5 | 本地 化服 务2 3% | 23分 | 1. 承诺成交后 30 日内在长宁县设立分公司得 7分(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或者在长宁县设有分公司的得7 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本项最高7 分。 | 共 同 评 分 要 素 |
现更正为:
| 5 | 本地 化服 务2 3% | 23分 | 1. 承诺成交后 30 日内在长宁县设立分公司得 7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或者在长宁县设有分公司的得7 分 (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本项最高7 分。 | 共 同 评 分 要 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500000.00元,采购计划编号: 510000151[2022]00088。
2.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3.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长宁县财政局
地址: 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号楼3楼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女士
电话:
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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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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