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化镇焦六村二期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2022年青化镇焦六村二期大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楼9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2〕-034
项目名称:2022年青化镇焦六村二期大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青化镇焦六村二期大棚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97,097.0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物施工 | 2022年青化镇焦六村二期大棚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1,297,097.05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青化镇焦六村二期大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青化镇焦六村二期大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报名的,须出具法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提供其在本单位2021年1月至开标前1月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⑧?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至今连续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投标人单位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⑩?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至 2022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楼906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0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宝鸡市中心三楼第22开标室
开标地点: 宝鸡市中心三楼第2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22-10-12至2022-10-18每日上午09 时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在宝鸡市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项目确认,并回执单。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段内携带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及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核对后退回。现场购买。
2、请申请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因疫情影响,入宝人员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供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配套口罩、出示绿码,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做好防护措施,未佩戴口罩者恕不接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岐山县青化镇人民政府
地址: 岐山县青化镇新建路2号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楼9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红
电话: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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