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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泸定县岚安乡9.5地震受损房屋维修加固及拆除重建监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

甘孜州

发布时间:2022-12-01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

一、项目编号:SCLTZB2022-534号 (招标文件编号:SCLTZB2022-534号)

二、项目名称:泸定县岚安乡9.5地震受损房屋维修加固及拆除重建监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2栋1单元9层90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需解锁泸定县岚安乡9.5地震受损房屋维修加固及拆除重建监理服务项目本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建设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现场施工协调、监理抽检及试验检测,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和审计等相关工作。(1)成交供应商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采购单位和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采购单位与施工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单位、施工承包人协商解决。
(3)成交供应商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采购单位与施工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采购单位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成交供应商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采购单位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采购单位。
(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发现施工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调换。
施工期与缺陷责任期。施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考核,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相关要求及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组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玲、宋东霞、曾凤珍(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

地址: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叶老师 联系电话: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需解锁/2350977-811(文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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