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回龙中学校游泳馆项目
重庆
石柱县回龙中学校游泳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回龙中学校游泳馆项目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 20 2 2 〕 102 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石柱回龙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2022年东西部协作市县援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人为 重庆市石柱回龙中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城东北路 2 0 号(回龙中学校园内)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辅助用房及游泳池土建 及恒温设施设备(泳池恒温除湿系统、新风系统、热水循环过滤系统)管网 等, 建筑面积 2130.35平方米,辅助用房上下两层,高度约3.9米,框架结构;游泳馆共一层,高度约6.1米,框架结构、钢结构;其中土建包含主体部分、钢屋架、墙面砖及抹灰、涂料等,安装包含水电、通风、消防等施工图所有工作内容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800.00万元 ;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3 9.29万元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 )、重庆市网(石柱县)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 )、重庆市网(石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 )、重庆市网(石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 )、重庆市网(石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7-17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2-07-1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 )、重庆市网(石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04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 )、重庆市网(石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石柱回龙中学校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城东北路20号 | 地址: | 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 |
| 联系人: | 卢中懿 | 联系人: | 胡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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