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盘锦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PS)2022-01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7.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7.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劳务派遣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但合同应当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至 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因盘锦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如供应商为盘锦市域外单位,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我公司指定邮箱:,我公司在收到报名材料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我公司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中,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发送的截止时间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3.本项目接受投标供应商以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代理机构,并填写承诺函,承诺函的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可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邮寄到(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
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郑志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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