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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0-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服务机构招标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

-

盘锦市

发布时间:2022-11-30中标公告
业主单位
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盘山县2020-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服务机构招标

成交 公告

一、项目编号: LPJC2022110002 / 2022-042

二、项目名称: 盘山县2020-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服务机构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 : 盘山县2020-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服务机构招标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恵宾大街109号

中标(成交)金额: 72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鑫、李大国、王洪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盘山县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江

电话: 需解锁

十、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标单位

1

测绘服务

-

1

728000.0000

需解锁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

偏离说明

测绘服务

一.项目概述:以“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以及2020年度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2020年度和2021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开展2020年度和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生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立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库,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范围包括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土地,以及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质量发生变化的耕地和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耕地资源质量年度监测范围为更新范围外的耕地。

二.基本原则

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县域耕地与恢复地类现状与变化数据使用部下发的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数据,包括耕地和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以及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土地,不得对数据库的地类图斑位置、形状以及地类、面积等属性进行修改和删减。

(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要严格遵循“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要求的基本思想、技术路线和方法步骤。

(三)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范围以外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指标不得进行调整,即与上一年度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保持一致;项目区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必须与上一年度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具有可比性,即除生态修复、全域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改变的因素属性值外,其他因素属性值不得调整。

(四)结合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结果,发现原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结果中局部地区部分指标确实有明显错误不符合实际的,需由省级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正式向部提出调整申请。

三.工作内容

(一)资料收集

1.“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资料:通过国家核查的“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用于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和监测布点。

2.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1)国家下发数据:2021年度 6月底下发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耕地和可恢复为耕地的图斑其中耕地地类图斑44196个,恢复地类图斑3027个。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图斑,新增和减少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图斑:下发2020年度新增耕地图斑118个;减少耕地图斑722个;二级地类变化图斑28个;新增恢复地类92个;减少恢复地类90个。主要应用2020年度图斑进行年度更新外业调查以及生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和更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

(2)地方收集数据:2021年度变更调查增量包(初始数据):用于2021年度更新和监测外业参考调查。土地整治项目资料:年度内验收的各级各类生态系统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包括一般土地整治项目、开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重大工程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等)、高标准农田等项目的可研、设计和竣工验收资料:用于年度更新新增、地类变化和质量建设耕地调查。其他资料生态环境部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用于土壤污染状况赋值。

3.农用地自然条件资料:包括地貌、水文、土壤以及其他和土地质量有关的资料,用于监测布点和结果分析。

(二)开展外业调查

通过外业调查获取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4个土壤条件指标属性信息,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模块。

(三)生成年度更新图层

1.耕地更新图层新增耕地图层:根据下发新增耕地图层生成。

2.恢复地类更新图层新增恢复地类图层:根据下发恢复地类图层生成。

(四)生成年度更新数据包

整理年度更新成果,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结构定义要求,生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

(五)生成年度更新数据库

以国家下发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的耕地和恢复地类图层为基础库,与新增、二级地类变化和质量建设图层、以及“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中的分类单元和扩充分类单元图层叠加,获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的属性信息。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中的耕地图斑位置、形状、面积等信息应与变更调查数据库保持一致,不得对图斑进行切割与合并。整理相关成果,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标准》要求,更新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形成年度更新数据库。

(六)生成年度监测数据库

以国家下发的2021年度耕地图层为基础,提取132个监测样点相应图斑,生成耕地监测图层。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数据包结构定义要求,生成年度监测数据库。依据外业调查结果,获取质量监测图层监测后相关属性值,其他数据从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中获取。质量监测图层监测前赋值规则参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耕地图斑分类指标赋值要求。

(七)形成县级分析报告

汇总分类结果,形成汇总表。分析、总结年度内耕地面积、分布的变化特征,形成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

(八)成果逐级上报和检查

县级成果通过检查后将成果上报至地市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上报内容包括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数据库、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数据库、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数据表等。

地市级对上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并在县级成果基础上,生成地市级成果。通过检查后将地市级成果和县级成果上报至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省级对上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利用国家下发质检软件,从数据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等方面开展数据检查工作。并在县级成果基础上,生成省级成果。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县级、地市级、省级成果上报到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对通过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内业核查以计算机软件为主,并将内业核查有疑问的情况反馈各省(区、市),由省级组织整改。

四.数据保密:加强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制度,落实保密协议规定要求。

一.项目概述:以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以及2020年度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2020年度和2021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开展2020年度和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生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立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库,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范围包括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土地,以及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质量发生变化的耕地和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耕地资源质量年度监测范围为更新范围外的耕地。

二.基本原则

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县域耕地与恢复地类现状与变化数据使用部下发的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数据,包括耕地和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以及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土地,不得对数据库的地类图斑位置、形状以及地类、面积等属性进行修改和删减。

(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要严格遵循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要求的基本思想、技术路线和方法步骤。

(三)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范围以外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指标不得进行调整,即与上一年度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保持一致;项目区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必须与上一年度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具有可比性,即除生态修复、全域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改变的因素属性值外,其他因素属性值不得调整。

(四)结合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结果,发现原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结果中局部地区部分指标确实有明显错误不符合实际的,需由省级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正式向部提出调整申请。

三.工作内容

(一)资料收集

1.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资料:通过国家核查的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用于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和监测布点。

2.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1)国家下发数据:2021年度 6月底下发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耕地和可恢复为耕地的图斑其中耕地地类图斑44196个,恢复地类图斑3027个。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图斑,新增和减少可恢复为耕地的土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图斑:下发2020年度新增耕地图斑118个;减少耕地图斑722个;二级地类变化图斑28个;新增恢复地类92个;减少恢复地类90个。主要应用2020年度图斑进行年度更新外业调查以及生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和更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

(2)地方收集数据:2021年度变更调查增量包(初始数据):用于2021年度更新和监测外业参考调查。土地整治项目资料:年度内验收的各级各类生态系统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包括一般土地整治项目、开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重大工程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等)、高标准农田等项目的可研、设计和竣工验收资料:用于年度更新新增、地类变化和质量建设耕地调查。其他资料生态环境部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用于土壤污染状况赋值。

3.农用地自然条件资料:包括地貌、水文、土壤以及其他和土地质量有关的资料,用于监测布点和结果分析。

(二)开展外业调查

通过外业调查获取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4个土壤条件指标属性信息,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模块。

(三)生成年度更新图层

1.耕地更新图层新增耕地图层:根据下发新增耕地图层生成。

2.恢复地类更新图层新增恢复地类图层:根据下发恢复地类图层生成。

(四)生成年度更新数据包

整理年度更新成果,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结构定义要求,生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

(五)生成年度更新数据库

以国家下发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的耕地和恢复地类图层为基础库,与新增、二级地类变化和质量建设图层、以及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中的分类单元和扩充分类单元图层叠加,获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的属性信息。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中的耕地图斑位置、形状、面积等信息应与变更调查数据库保持一致,不对图斑进行切割与合并。整理相关成果,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标准》要求,更新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形成年度更新数据库。

(六)生成年度监测数据库

以国家下发的2021年度耕地图层为基础,提取132个监测样点相应图斑,生成耕地监测图层。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数据包结构定义要求,生成年度监测数据库。依据外业调查结果,获取质量监测图层监测后相关属性值,其他数据从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中获取。质量监测图层监测前赋值规则参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耕地图斑分类指标赋值要求。

(七)形成县级分析报告

汇总分类结果,形成汇总表。分析、总结年度内耕地面积、分布的变化特征,形成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

(八)成果逐级上报和检查

县级成果通过检查后将成果上报至地市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上报内容包括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数据库、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数据库、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数据表等。

地市级对上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并在县级成果基础上,生成地市级成果。通过检查后将地市级成果和县级成果上报至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省级对上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利用国家下发质检软件,从数据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等方面开展数据检查工作。并在县级成果基础上,生成省级成果。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县级、地市级、省级成果上报到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对通过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内业核查以计算机软件为主,并将内业核查有疑问的情况反馈各省(区、市),由省级组织整改。

四.数据保密:加强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制度,落实保密协议规定要求。

无偏离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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