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大楼、小楼门厅和楼梯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大楼、小楼门厅和楼梯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邮箱: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2日13点00分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M-2022-11-16849
2.项目编号:CCSHS-221104
3.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大楼、小楼门厅和楼梯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88.2604万元
6.磋商范围:大楼、小楼门厅和楼梯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北安路51号
8.计划工期:5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须具备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
7.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
8.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 )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
2).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或委托授权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月社保证明;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 );
6).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7).供应商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8).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其注册人员截图”;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3 时00分,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1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介
中国、中国、长春市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北安路51号
联系人: 钱井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
联系人:
电 话: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北安路5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大楼、小楼门厅和楼梯维修改造工程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88.26040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大楼、小楼门厅和楼梯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须具备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 7.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 8.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2-11-30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文件售价(元) | 5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2-12-12 13:0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2-12-12 13:00 |
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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