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张江长三角时尚产业园项目
浙江
-嘉兴市
业主单位
平湖张江长三角时尚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 A3304820630000793001001 标段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平湖张江长三角时尚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 2111-330482-04-01-572118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新投[2022]2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和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平湖市新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 A3304820630000793 ;总投资: 42921.2900 万元;招标估算价: 34012.2200 万元 2.1 建设地点: 新埭镇创新路南侧、一路金属公司东侧 2.2 建筑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64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208.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340.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868.42平方米。计划新建标准厂房七栋,其中四栋6层标准高层厂房,面积约40887.6平方米,一栋5层多层厂房,面积约12613.05平方米,一栋12层研发车间,面积约13652.10平方米,一栋6层的生产车间,面积约6695.71平方米,配套垃圾房、仓库等面积约460.84平方米、门卫面积约31.16平方米,道路广场、绿化、消防、照明、电气、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 平湖张江长三角时尚产业园项目的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桩基、幕墙、地下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安装(含电梯、给排水、电气、消防、抗震支架、地下室通风排烟),室外附属(含绿化、道路、停车位、给排水、围墙、综合布线、安保监控、室外电气)。变配电设备、发电机设备等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纳入施工总承包服务范围,该费用不单列,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2.4 工期要求: 76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 合格 2.6 标段划分: 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0 元;收款单位: 平湖市中心 ;银行账号: 392276539478 ; 开户行名称: 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 。 3.7 其他条件: (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7□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单位50人及以上连续缴费达到近三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端的加盖电子印章证明。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 。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1月28日至 2022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平湖市中心网站,下同)自行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 平湖市中心网站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中心网站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
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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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平湖市建设局 。 | ||||||||||||
10. 备注: 。 | ||||||||||||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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