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10kv变电所增容工程谈判更正公告
辽宁
-沈阳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SS-ZC-22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10kv变电所增容工程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并且已经在投标单位注册;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谈判文件领取说明:
1、现场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 授权委托书原件。
2、邮件购买请供应商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的扫描件及所投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 ,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进行领取确认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发送至供应商,登记成功。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路7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3号(16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俊权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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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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