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营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营服务 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12月 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SZCH2022-Y-C-024-001
项目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 850,000.00 元
釆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 、信用数据运营
1.1 数据归集。根据信用数据归集要求,动态更新、维护信用数据清单;建立数据报送工作机制,开展数据报送、催报、清洗、提质等工作,保证数据的归集数量和质量满足信用工作要求。
1.2 数据上报。结合上级考核指标及报送要求,将归集的信用信息数据及时整理、上传至上级平台,保证上报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1.3 数据巡检。开展数据日常巡检,对巡检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反馈、跟踪。
1.4 数据统计分析。各项数据的定期归集、整理和统计,对各类数据导出并定期生成统计分析报告。
2 、信用服务运营
2.1 平台运行保障。对平台各模块功能定期巡检,检测平台的稳定性;针对平台发现的各类问题快速报障给运维方,并及时反馈问题故障原因、处理进度和解决结果等。
2.2 内容维护。搜集、整理各级和各地信用政策文件和信用工作动态等内容;每周更新“信用园区网站”相关内容,对网站内容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巡检和处理;根据信用工作情况和要求,更新“信用园区网站”相应功能模块。
2.3 业务咨询受理。依托园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应用功能,向各部门政务人员和企业、居民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审查、信用修复、异议申诉、信用承诺等各项信用服务。
2.4 服务能力提升。梳理当前信用业务流程,了解各政务场景对信用服务的要求,持续优化信用业务流程,提升平台信用服务能力。
3 、信用信息应用推广
3.1 宣传材料输出。撰写网站宣传稿,编辑宣传手册,推送信用相关宣传文稿等。
3.2 平台线上推广。结合“苏州工业园区信用”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推广活动,包括微信推文的编辑、发布和推送等。
3.3 平台线下推广。结合信用信息应用推广要求,面向企业和居民开展线下宣传推广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 采购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
获取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 、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 )―“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66605055 (时工)、 (盛工)、 66605052 (谢工)。经园区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 CA 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3、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 CA 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 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 / 国企 / 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招标(采购)文件,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保留“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 、更正(补充)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 /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2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 政府 / 国企 / 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2 年 12 月2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 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 - 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 , 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 ---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 、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 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电话: ;手机: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 8:00-21:00 X7 天
电话: ;手机:
4 、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 为 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 因此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 工作动态 - 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
8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999 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 0512- 66681041 (张静芳)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张宬
电 话: 、
202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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