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G-2022-8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无锡市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XDG-2022-8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医药流通供应链产业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XDG-2022-8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医药流通供应链产业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梁溪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XDG-2022-8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医药流通供应链产业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梁行审投备[2022]2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开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开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裕旺路和通沙路交叉口西北侧2.1.2建设规模: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3093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8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5.8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项目拟新建1栋18层办公、1栋4层商业,以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等。其中:办公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0.03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项目打造集聚医药智慧平台研发、智慧物流、医疗康养等全业态医药流通供应链产业项目。2.1.3合同估算价:70000.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2月01日 09: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 09:00,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1月30日 17:302.1.5其他: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项目运营要求,合格率达到100%。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各项深化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为满足项目交付及运营所需的各类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资质条件:(1)(2)(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B)设计业绩要求:(C)施工业绩要求: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载明中标金额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承担过单项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载明中标金额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8月~2022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6)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年11月1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11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8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17:30时至2022年11月23日17: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6.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无锡开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通江大道898-700室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吴嘉誉 | 联系人: | 谭倩、罗庆斌 |
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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