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应用系统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浙江
-台州市
一、 更正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应用系统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TZCCC-【2022】-192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2-11-16
五、更正理由: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更正
六、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幢11楼
2、采购人名称: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枫山路9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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