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沧高速公路沧州开发区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廊沧高速公路沧州开发区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沧高速公路沧州开发区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二次)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招标核准2018-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冀交公路【2018】9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沧州市东部,南接国道307绕城和沧东工业园区支线。2.2 项目规模:收费广场、A匝道、新建收费广场路面、管涵、管理设施。2.3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2.4招标范围:廊沧高速公路沧州开发区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与本项目监理单位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1.5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14至2019-01-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 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持单位介绍信、如联合体投标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2019-02-12 09:30:00.0,集中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9-02-12 09:30:00.0,地点: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2-12 09:30 ,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
| 联系人: | 满红、李红星、徐庆峥 | 联系人: | 侯玉阳 常泳波 |
| 电话: | 0317-8695585 | 电话: | 0317-2080151 |
| 传真: | 0317-8695511 | 传真: | 0317-2080151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0317@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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