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
-韶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C22GZ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39页“15.4.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按以下原则处理: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现更正为:“15.4.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
地址:乐昌市人民南路25号
联系方式:骆江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江云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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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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