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
-石嘴山市
项目概况
“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07月01日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8日18时00分期间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2、3”项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XCZ-20220628
项目名称:“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3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桌面式自助终端机 | 台 | 12 | ||
社区矫正电子定位装置 | 定位腕表 | 个 | 6 | |
移动管控APP平台 | 监管端 | 套 | 1 | |
受控端 | 套 | 1 | ||
社区矫正定位管控系统 | 云平台使用授权 | 套 | 1 | |
流量费 | /个/年 | 6 | ||
移动单兵执法记录仪 | 服务器 | 1 | ||
流量卡 | 张/3年 | 14 | ||
便携箱 | 14 |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 2号)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8)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人及高管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07月01日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8日18时00分期间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2、3”项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07月01日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8日18时00分期间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2、3”项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罗县司法局
地址:石嘴山市平罗县
联系方式: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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